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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2018/01/31 (11:00) ~2018/02/27 (23:59)

第一重

凡於活動期間,至全台全家門市購買指定面額MyCard點數,
並成功直接儲值至指定遊戲內,將可獲得相對應的虛寶回饋。

第二重

活動期間內,至全台全家便利商店購買MyCard,
單筆發票點數卡商品滿300元(含)以上,
並憑全家會員集點即可參與抽獎,買越多抽越多。

【注意事項】

  • 單筆發票限一次抽獎資格
  • 必須憑全家會員集點才符合抽獎資格,無需再至抽獎頁登錄發票
  • 不含代售商品
第三重
iphonex

活動期間內,至全台全家便利商店購買指定面額MyCard 300點(含)以上,
並儲值進遊戲裡,即可參加抽獎iphone X 乙支(不挑色不挑款)。(價值NT$35,900)


訊息快遞→全家寒假聯促中獎查詢

【注意事項】

  • 活動結束後將於2018/3/2公布中獎資訊於官網。
    請中獎者自行於2018/3/23前連繫客服單位,逾期視同放棄領獎資格。會再抽出下一名中獎者遞補。
  • 請中獎人保留收據及MyCard點卡以利兌獎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者,
    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中獎人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依規定扣繳20%稅率。
    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及填具相關資料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中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
    如中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或未於指定之期限內繳納中獎所得稅及填具相關資料,
    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上述活動內容指定之通路及面額,始適用之。請特別注意,會員轉點或其他非透過全家門市購買點數並儲值者,不適用於本活動。
  • 本活動採單筆購買及儲值金額為判斷依據。
  • 購買之遊戲點數若已使用或因本活動而受贈之虛寶、遊戲幣、贈點、贈品已使用,則不得取消該筆交易。
  • 遊戲帳號遭停權之玩家,不具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 請玩家預留遊戲角色之儲存空間,若因滿格導致系統不能發送,視同放棄領取虛寶,不進行補發。
  • 玩家如因個人線路不穩,導致資料錯誤、不完整等問題,主辦單位一概不負任何責任,活動亦將照常舉行且不另做其他補償。
  • 活動開始後,所有參加之玩家視同同意公告之內容,所有活動內容、虛寶、遊戲幣、贈點之發送方式,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並有權決定修改、取消、暫停或終止活動及贈送內容。
  • 本活動所有贈送之物品及點數均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轉換、轉讓、折換現金或遊戲道具、貨幣。
  • 除上述說明外,請詳閱【其他注意事項】內說明規範。